鳌游水族-淡水观赏鳌虾、水族观赏宠物小龙虾饲养、繁殖经验!

特别提醒:本站诚邀鳌虾爱好者投稿或成为本站写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水产快讯 » 增值放流鱼苗7.7万余尾,看检察官如何守护碧江特色生态发展之路?

增值放流鱼苗7.7万余尾,看检察官如何守护碧江特色生态发展之路?

作者:尘风发布:2022-05-12 23:24:38阅读:799次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后,贵州省铜仁市碧江辖区内所有天然河流和水库也被列入禁渔范围。

为扎实做好长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碧江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通力协作,探索创新建立“3+3”工作机制,加大渔业水域资源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守护住了“山青、水美、鱼肥”的碧江特色生态发展之路。

增值放流鱼苗7.7万余尾,看检察官如何守护碧江特色生态发展之路?

“3+3”工作机制确保“两法衔接”

今年4月6日,铜仁市碧江区锦江河百花渡码头人潮涌动,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滕某某、谢某某在碧江区检察院、碧江区公安分局、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及周围群众的监督下,按照案件增值放流方案要求自费购买了价值1.1万元约1万尾鱼苗投入锦江河。

据了解,两位当事人分别于去年10月19日晚、11月9日凌晨在锦江河干流非法捕捞时被农业部门干部和派出所执法人员抓获。后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将两起案件移送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立案侦查,随后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依法移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当事人滕某某、谢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鉴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表现好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遂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随后,碧江区检察院向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发出了修复生态的检察建议。碧江区农业农村局采纳了检察建议,责令2名涉案当事人按照增值放流方案要求采购1万尾鱼苗对锦江河进行生态修复。

据碧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林鑫介绍,该案是碧江区“3+3”工作机制创建后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去年10月份,碧江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渔业水域资源保护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农业农村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非法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按照“两法衔接”机制第一时间通报给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并根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的案件处理意见及时移送。三机关在办案中,用准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通过“处罚与恢复”相结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社会公开展示修复性司法的成果。

在检察院内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三大部门同步介入破坏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或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对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案件按照“谁损害、谁修复”原则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据悉,自开展“十年禁渔”工作以来,碧江区共查处违法捕捞案件29起,其中刑事案件19件21人,提起公诉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件,责令、监督行为人向锦江河放流鱼苗77000余尾。

日前,碧江区漾头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关平在锦江河流域开展日常渔政巡护工作时,看到一江碧水下欢快游动的鱼群,忍不住拍下了一段视频发到朋友圈,短短数秒的视频立刻引来众多网友转载点赞。持续的生态修复,守护住了碧江区的母亲河锦江河,也守护住了“山青、水美、鱼肥”的绿色发展之路。

检察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我因为没有文化犯了错误,感谢检察机关为我做了那么多工作,还给我司法救助,让我解开了思想疙瘩,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我愿意撤回复议申请。”当事人杨某某在听证会后对检察官激动地说道。

原来,2020年10月28日21时许,杨某某用自制捕捞渔具在坝黄镇锦江河支流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12月8日,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立案,一周后移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杨某发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是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于2020年12月22日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杨某某非法捕捞的行为致使渔业资源遭到破坏,国家利益受到损害,该区检察院于2020年12月25日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2021年3月17日,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向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杨某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部门立案后邀请碧江区检察院参与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据林鑫介绍,碧江区检察院派员到杨某某家及其所在的坝黄镇白果村进行调查后发现,59岁的杨某某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单身一人,无儿无女,平时靠打零工维生,无稳定收入来源,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增值放流鱼苗7.7万余尾,看检察官如何守护碧江特色生态发展之路?

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保障办案件质量和效果。2021年4月9日上午,该检察院对杨某某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举行了公开听证会。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担任听证员,案件当事人、碧江区政府复议部门、碧江区农业农村局派员出席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公开出示了法律依据,释明了事实和理由,并对有关法律、“十年禁渔”政策和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得到了听证员、行政机关和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对杨某某进行司法救助,也得到了听证参与人员的一致赞同。在代表委员等听证员发表了支持检察办案意见的意见后,案件当事人杨某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服从行政处罚决定。在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时,他当场表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承诺息诉罢访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和义务巡河护渔,同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碧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洁在总结该案时说,“杨某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对国家有关法律和‘十年禁渔’政策不掌握、不理解,只要我们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解开他的思想疙瘩,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据悉,该案是铜仁市首例运用司法救助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有听证员代表表示,该起行案件的办理,既成功化解了行政争议和信访问题,又通过司法救助解决了涉案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展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体现了检察办案的司法温度。

本文章由鳌游水族提供,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aysz01.com/archives/113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