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很多消费者遇到过点外卖比堂食分量少的情况。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了关于小龙虾外卖分量的消费体察。结果发现,测评的6家门店均按“份”销售,且未明码标价。同样是一份小龙虾,不同品牌的分量差了1/4,同一品牌不同门店,小龙虾重量也有区别。其中,沪小胖人广店和南丹店同样一份小龙虾的重量相差53克。
据了解,上海市消保委在网上选购了沪上3家小龙虾餐饮品牌,分别是复茂小龙虾蟹烧烤、红盔甲和沪小胖,在6家门店购买清蒸小龙虾共6公斤。
在外包装方面,6家小龙虾外卖都有内外两层包装袋。复茂的包装最结实,使用隔热保温袋,可以尽可能给小龙虾保温,保留风味。沪小胖使用无纺布的包装袋,防水,较为结实,即使汤汁溢出也不会有包装袋破损的情况。而且,沪小胖在内层包装使用食品安全封签来封口。红盔甲的包装最差,外部包装袋是加厚纸袋,不能防水,有破损的风险。与复茂一样,红盔甲也没有在内部使用食品安全封签。
小龙虾的个头大小、数量和价格有密切关系。在测评过程中,上海市消保委发现,6家门店标注的都是“份”而不是“斤”。上海市消保委告诉记者,商家如果要按“份”销售小龙虾,须标明3个数据:小龙虾的个数、小龙虾的个头大小如4-6钱、7-9钱以及每份小龙虾的最低重量。如果商家标明小龙虾每只7-9钱,但卖给消费者全部是7钱的小龙虾,对消费者有失公平。也就是说,商家应明确告诉消费者每只小龙虾的平均重量×小龙虾的个数,即每份的最低重量。
测试发现,6家门店均未把3个数据全部标清楚。红盔甲标明了每只小龙虾的个头大小(7-9钱)和个数(21只),沪小胖只标明了小龙虾的个数(21只),没有标明最低重量和小龙虾的个头,复茂全未标注。
同样是一份小龙虾,不同品牌的分量差了1/4。复茂日月光店一份小龙虾实际重量为822克,沪小胖人广店实际重量为658克,相差幅度达到了25%。
同一家品牌,不同门店的小龙虾也有所差别。其中,复茂日月光店(19只/822克)和淮海店(18只/787克)实际小龙虾个数相差1个,重量相差35克;沪小胖人广店和南丹店同样一份小龙虾的重量相差53克,相差幅度约为8%。
上海市消保委强调,商家应清楚地标注外卖小龙虾的数量、单只的大小和一份最低重量,消费者点外卖并不知道菜品的实际状况,因此,外卖明码标价对于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都是至关重要的,希望广大餐饮商户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点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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