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法院熊口法庭便受理了一起涉龙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颜某是熊口本地的虾农,被告杨某是安徽人。2021年4月,被告杨某经人介绍找到原告颜某,双方就小龙虾买卖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由原告颜某先发货,货到付款。截止2021年6月时,双方经结算,被告杨某尚欠原告颜某龙虾货款19500元未支付,原告颜某多次催讨,被告杨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付,原告便诉至潜江法院。
针对龙虾产业相关案件,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切实维护虾农合法权益,潜江法院熊口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快审快结。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远在安徽的被告杨某,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的调解工作,后被告杨某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原告的龙虾货款,但是要求分期付款,且他本人现在东北,由于疫情原因加上路途遥远,不便到潜江出庭。承办法官便在线启动多元调解平台,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核实本案相关具体情况后,在线拟定调解协议,让远在东北的被告杨某直接通过手机在调解协议上予以签字确认。至此,“小龙虾”纠纷调解室通过在线云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龙虾的买卖合同纠纷。图
远程视频调解中
潜江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的建立,架起了调解法官、原告、被告三方之间高速沟通的桥梁,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同时也为打造智慧法庭提供了强大的助力,更是为“小龙虾”纠纷调解室持续化解涉龙虾纠纷搭建了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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