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开展非法捕捞案件修复生态增殖放流活动在锦江码头举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继平出席活动。
活动中,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简要通报案件处理情况。据悉,当事人张某某、蒋某某、吴某某等11名违法捕捞者均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害,违反了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当事人犯罪行为轻微,认罪认罚态度较好,并主动愿意修护被破坏的生态,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处罚决定。
罗继平要求,各级各部门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做好禁捕退捕工作的信心决心;加强综合执法办案,营造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高压氛围;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禁捕任务。
放流现场,大家端起一盆盆鲜活的鱼苗,小心翼翼地倒入河中。据悉,此次放流的鱼苗为黄颡鱼、青鱼,共计22000尾。均为11名违法捕捞者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承诺增殖放流而采购。(碧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怡紫 实习 龙成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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