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共接收举报线索1019起,其中受理举报并处理案件线索269起(包括督察督办重点案件9起),同比减少28.65%,环比减少26.50%;未受理举报线索750起,未受理原因主要为电话咨询、举报线索不属于渔政执法队伍管辖范围、不实名且举报内容不清楚和重复举报等。
从举报受理数量分布图来看,受春节因素影响,2月上旬举报线索较少,2月下旬举报受理数量明显增多,为125起。(详细情况见图1)
图1  每日举报受理数量分布图
从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情况看,受理的269起举报线索均为内陆水域。按照举报受理类型分类(详细情况见图2、图3),电毒炸鱼类举报受理数量为102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37.92%,环比减少32.45%,其中电鱼类举报受理数量为101起,占电毒炸鱼类举报受理数量的99.02%;使用绝户网等违规网具进行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92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34.20%,环比减少18.58%;涉渔“三无”船舶的举报受理数量为67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24.91%,环比减少19.28%;禁渔区内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8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2.97%,环比减少38.46%。 
图2  举报受理类型占比图
图3  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月份对比图
从举报受理地域分布情况看,广东省受理案件线索51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18.96%,环比减少32.00%;江苏省受理案件线索45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16.73%,环比减少25.00%;浙江省受理案件线索29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10.78%,环比减少25.64%;广西区为28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10.41%,环比减少6.67%;湖北省为19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7.06%,环比减少29.63%。详细情况见图4、图5。
图4  举报受理省际分布占比图 
图5  举报受理省际月份对比图
从督办案件查证反馈情况看,2月份督察督办重点案件线索9起,各省份已完成核查并反馈。从线索分布区域看,长江流域违法线索5起,黄河流域违法线索1起,其他水域违法线索3起。从案件线索分布省份看,四川省督办数量最多,为3起;重庆市为2起;江苏省、湖北省,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均为1起(详细情况见图6)。从查证情况看,经属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现场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的情况4起,占比44.45%;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的违法行为,需进一步核查的情况4起,占比33.33%;举报线索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1起,占比11.11%。
图6  督办案件省份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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